雲悅 发表于 2016-5-12 18:56

备案制好,让行政效率更高,并非失去监管。对产销流程和专业资质做好监管就好。

大楼眼镜 发表于 2016-5-12 23:16

取消的话,眼镜店就少了一项开支。。多好。。

名冠眼镜 发表于 2016-5-14 12:51

永军哥哥 发表于 2016-5-12 10:30
普通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放在一类医疗器械管理都是可以的。关于谁能卖,毕竟是有度数的眼镜。只能是开展验光 ...

说得很详细,也很在理。顶一个

a871555001 发表于 2016-5-14 14:54

什么时候取消? 这是重点

pxlyj2003 发表于 2016-6-5 16:00

支持取消

天使之音 发表于 2016-6-5 17:26

缘木求鱼 发表于 2016-5-11 08:36
办证监管情况 微商 服装店 精品店美瞳横行,要是取消办证监管呵呵,那小卖部也兼营卖美瞳的时代就要来临了 ...

取不取消,现在满大街都是!

Israel 发表于 2016-6-18 17:04

不取消微信淘宝 该卖还是卖 他们也不会去小卖部查的 平光让他卖,顾客还是会相信眼镜店的 还是最重要的一点不要免费验光,给钱也不要了 本来我们卖的是商品 商品的好坏要管好生产厂商 就是看眼镜店好欺负 也没见他们去也查淘宝啊

眼镜小铺 发表于 2019-3-9 20:26

这个怎么说呢,像软性的不像硬性的要求那么高。完全没有必要归入三类,但这上面说要归入下面就得照办。就像当年的生产许可证一样,眼镜店是个半成品加工的,弄成和生产企业一样的标准。就有点不对号了、现在软性隐形也就这种情形。

蜻蜓的眼镜 发表于 2019-3-10 11:48

美甲店都能卖,而我们却管的那么严格,这种监管不要也罢

wang6321525 发表于 2019-3-10 21:37

现在小红书上卖隐形的那么多,我就不信他们全有证,我们辛辛苦苦办一个证,还要我们上传数据,监管得那么严,真有点后悔做隐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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