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悅
发表于 2016-5-12 18:56
备案制好,让行政效率更高,并非失去监管。对产销流程和专业资质做好监管就好。
大楼眼镜
发表于 2016-5-12 23:16
取消的话,眼镜店就少了一项开支。。多好。。
名冠眼镜
发表于 2016-5-14 12:51
永军哥哥 发表于 2016-5-12 10:30
普通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放在一类医疗器械管理都是可以的。关于谁能卖,毕竟是有度数的眼镜。只能是开展验光 ...
说得很详细,也很在理。顶一个
a871555001
发表于 2016-5-14 14:54
什么时候取消? 这是重点
pxlyj2003
发表于 2016-6-5 16:00
支持取消
天使之音
发表于 2016-6-5 17:26
缘木求鱼 发表于 2016-5-11 08:36
办证监管情况 微商 服装店 精品店美瞳横行,要是取消办证监管呵呵,那小卖部也兼营卖美瞳的时代就要来临了 ...
取不取消,现在满大街都是!
Israel
发表于 2016-6-18 17:04
不取消微信淘宝 该卖还是卖 他们也不会去小卖部查的 平光让他卖,顾客还是会相信眼镜店的 还是最重要的一点不要免费验光,给钱也不要了 本来我们卖的是商品 商品的好坏要管好生产厂商 就是看眼镜店好欺负 也没见他们去也查淘宝啊
眼镜小铺
发表于 2019-3-9 20:26
这个怎么说呢,像软性的不像硬性的要求那么高。完全没有必要归入三类,但这上面说要归入下面就得照办。就像当年的生产许可证一样,眼镜店是个半成品加工的,弄成和生产企业一样的标准。就有点不对号了、现在软性隐形也就这种情形。
蜻蜓的眼镜
发表于 2019-3-10 11:48
美甲店都能卖,而我们却管的那么严格,这种监管不要也罢
wang6321525
发表于 2019-3-10 21:37
现在小红书上卖隐形的那么多,我就不信他们全有证,我们辛辛苦苦办一个证,还要我们上传数据,监管得那么严,真有点后悔做隐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