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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隐形眼镜列入第Ⅲ类医疗器械监管的法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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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5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杨老师,眼镜协会可以发挥一点作用。但个人认为希望不大,不要抱太大幻想,中国眼镜协会是希望继续作为第三类的,这对大牌眼镜店垄断高档隐形眼镜销售有利,办个证对他们不算什么。这只能管住大部分的小店。
也算是官商勾结吧,最大的得利者是药监。当年的药监是最黑的,历史已经证明。
看来只能反映到党中央国务院才行。眼镜协会,食药监这块意义不大。
中国眼镜协会更可怕,眼镜店办生产许可证有功劳;当时是和质监局一起的。
永远不要想官商勾结,吃亏的永远是商。。中国眼镜协会代表的是大牌连锁店,不会代表我们小店的。
发表于 2016-5-6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人家还不想放这块肉,你喊疼也没用啊
发表于 2016-5-6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办个证 ,跑了7-8趟了,还说有点问题,娘的,你一天一个政策,今天给个标准 ,让 我对着搞,明天又一张标准  又对着搞,今天让我去行政中心办理 ,明天又说 以后全部转接到医疗器械科。这玩事了,你要会排版,现在必须上传国家药监局网站 电子版,你必须要要 有打印 扫描  复印 一体机,去复印店,有你修改的时候,去一次没40块  出不来,哥干脆自己买台,需要软件,销售  进货  库存   等等。

点评

有些证,自己去办不下来。找个中介花点钱就好办,这就是中国式的腐败。  发表于 2016-5-6 10:01
发表于 2016-5-6 08: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能改变,将是中小眼镜店的福音,杨老师是功臣。
发表于 2016-5-6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篇写的太专业,概述有依据,是好文。楼主辛苦了!在此祝愿我们这块鸡肋早点回到“正轨”管理途径来
发表于 2016-5-6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杨老师辛苦了,写的太专业,成与不成,中小眼镜店都感谢你
发表于 2016-5-6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杨老师写的好,要从道理上说的这些部门没办法反驳。我们中小眼镜店,自己说自己的难处,他们不管。他们就拿政策说事。
发表于 2016-5-6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严格控制生产企业,而对于销售的店来说,只是一个转手过程,接触不到内部任何东西,你能说有要许可证的个人才能配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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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6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不在是三类的时候 便利店 化妆品店 互联网就会挤压眼镜的全部份额
发表于 2016-5-6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杨老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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