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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将近。今天下午一个放假回乡的大学生老顾客来店验光,要求新配一副眼镜。诉脸上所戴的“新”眼镜戴的不舒服,眼胀、疲劳。而且这副眼镜是最近才配的。经我验光为右眼-7.00/1.0;左眼-5.25-1.00*170/1.0,瞳距65.检测所戴原眼镜为:右眼-7.50,左眼-8.00-1.00*165。从处方上看,右眼相差-0.50度,误差不是太大;而左眼相差-2.75度,可想而知,戴上这样的眼镜,眼睛是如何工作的?
该顾客原是我店多年的老顾客。今年到合肥上大学,因为眼镜上体育课搞坏了。就在学校里面的眼镜店临时配了一付。没想到戴上很不舒服。这次放假又到我店进行检查并配镜,查出竟是这样的结果,真是让我大吃一惊。
合肥乃安徽省省汇城市,竟然会有这样的眼镜店开在大学城里面,真是误人子弟啊!我为安徽省有这样的眼镜店而感到耻辱。为眼镜行业有这样的败类而感到汗颜。该店地处安徽省某大学城,名字我就不公开吧!
我看了这个顾客的发票,成交价格是97.00元人民币,折扣是3折。我明确告诉这位顾客,按照相关法律,他可以凭发票索取2倍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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