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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新视界710 于 2013-1-19 23:08 编辑
回复 10# zdg15315159299
我只是大概在左眼加了16个底外调到125度左右时看远无重影,如果分但到双眼,水平内斜底都向外这都没有异议,而垂直如果右眼下斜,左眼相当于上斜,那么右眼再加个底向上,左眼再个底向下的棱镜应是对的吧?
你这个东西很让人不理解。你的基底到底是向外还是向125°方向?棱镜的标注方式中根本没有这样的标注方式。要么是矢量和的P-B标注方式。要么就是水平和垂直分解标注方式X-Y。根本就没有你这样的标注方式啊。既然底已经向外了,怎么还能向125°呢?第到底在哪里?如果按照你说的,水平是内斜,右眼下斜,左眼上斜。那么右眼的基底应该是向外和向上,用矢量方向来算,属于第二象限角。左眼棱镜的基底应该是向外和向下,用矢量方向来算,属于第四象限角。左眼根本不可能有125°的底向。所以,我觉得你在棱镜的标注方法上有问题啊。而且,医生说是麻痹性斜视,那么你说根本不是。那么你能不能说说,为什么你说不是麻痹性斜视呢?你是怎么检查的?依据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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