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人论坛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zzz

眼镜店用那么多仪器有必要吗?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张伟朋友:
1.办生产许可证要求的设备也是有限的,那是最基本的,我很认同。
2.我讲的是综合验光仪真正会用又常用的人不会超过20%,你理解错了,不是只用20%功能。
3.我国眼镜行业整体水平不高,我也不必变相去说,那就是事实[包刮我],你自己学的好,不要认为大家都达到你的水平。当然这是相对讲的,如果和东南亚和非洲国家比我们好多了。就拿组合验光仪来讲吧,就算大家都会操作,检查出来的数据都会分析应用吗?比如我早几天看到台湾rick先生[也就是我们的版主之一]发了一个贴[动脑筋3],是一个关于双眼视异常数据,要大家分析和诊断,快一星期了,我就不会,想学一学,就是没人跟贴,也许你和其他一些大师没看到,但我估计大部分同行分析不好,我想在这个论坛的会员平均水平应该好于全国同行的平均水平吧。
4.你讲综合验光仪在医院仅仅只收17元,好,如果在眼镜店能按此标准收钱,那我一定把一切相关的设备卖齐全,如果使用率高我一定花高薪请相关技术人员来操做。
发表于 2009-10-28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楼还是一个老板啊。不知道现在你那里是什么眼镜品牌店比较好。对于综合的使用我感觉还要看当家的是怎样想的。我这里有一个综合就闲置了几年,我来后多次说最近才正常可使用起来。
发表于 2009-10-28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Z兄,我们各自观点的出发点不一样,眼镜行零售店技术人员的薪水就摆死在那里的,平时够应付就好了,稳定是稳定,但又有多少个会去专,老板推推,屁股动动,非洲也好,欧洲也好,我们不和谁比,就事论事,生意投资和专业就是有矛盾!组合只是专业需要用到的设备之一而已,rick的动3就是个集合过度,综合验光收费17元是现行标准,问下北京同仁,上海五官科谁会为17元去把每个顾客综合项目全查完,一天能几个?顾客不累,你不累么?老板一句话,底下就这么点薪水的雇员可跑断腿,零售店也不可能设备买全(或者我概念里的全和你概念里的全有出入)
投资的老板和具体操作的员工都只能在现有经济和技术实力下在生意和专业之间做平衡
零售店都是专业服从生意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张伟朋友;
设备的问题再讨论也没意思了,我们来讨论rick的动脑3的问题,你的分析结果是集合不足,难道你是凭远正位,近高内隐斜,高AC/A就确诊了吗?我认为NRC和PRA都在正常范围还不能确定为集合不足,你认为呢?
回陈大朋友:
我们这也是台湾宝岛比较好。对于综合国产的我买过5个,进口的还没用过,但国产的每一个都存在一点问题,不是红绿色不互补,就是偏振或棱镜有问题。我要求每一个店的验光员多用,不会用最少也测测眼位,做做样子也好[因为都是亲戚,没有进取心,虽有在南京和天津拿过证,但还不行],我虽能用,但也少用,我测眼位用遮盖和马氏正切尺,测融合用华亚4点,测集合近点和调节幅度把近视标拿在手上,只有这些数据异常和患者有症状才用综合仪。
发表于 2009-10-29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张伟朋友;
设备的问题再讨论也没意思了,我们来讨论rick的动脑3的问题,你的分析结果是集合不足,难道你是凭远正位,近高内隐斜,高AC/A就确诊了吗?我认为NRC和PRA都在正常范围还不能确定为集合不足,你认为呢? ...
zzz 发表于 2009-10-29 11:27

集合不足是近高外隐,低AC/A
Z兄是在插科打诨呢还是故意的啊
发表于 2009-10-29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话题不错。。
Z兄,后几个贴 有点跑题目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张伟朋友:
不好意思,不知为何,心里想的集合过度,打成了集合不足,也许平常见到的集合不足多一些的原因吧。
发表于 2009-10-29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话现在我们做检查有很多是有症状的检查会多点,没有症状相对是少点,主要也是由于人手与条件造成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大师父的观点应该是大家的观点,一个小病到医院如果医生这也检查那也检查,病人一定不高兴,好在我们不收钱。是吗?
发表于 2009-10-29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大家现在验光应该说是为了配合店里的生意而进行的,有时候是需要大道理,可现实问题是赚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中国眼镜人论坛官方群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视光人 ( 桂ICP备2021001297号 )

GMT+8, 2024-5-15 07:4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